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中旺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李中旺擔任友訊科技(股)公司董事、明泰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D-Link Asia Investment Ptd.Ltd.法人代表董事、Alpha Holdings Inc.法人代表董事、Alpha Networks NL B.V.法人代表董事、世紀民生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二)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蕙釧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陳蕙釧擔任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營運長之競業禁止限制。(三)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苗華崑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苗華崑擔任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副總經理、帛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四)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裕欽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林裕欽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明泰電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常熟東南經濟開發區銀通路369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網路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裕欽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林裕欽擔任Alpha Solutions Co., Ltd.法人代表董事長之競業禁止限制。(五)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明富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黃明富擔任傳承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裕元集團公司獨立董事、昇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六)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周逸文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周逸文擔任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LANNER ELECTRONICS,USA,INC董事、LAN COM HOLDING CO.,LTD.董事、LEI TECHNOLOGY CANADA INC.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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